一、火焰矫正温度不当及违规
【规范规定】
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-16℃,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-12℃时,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。P30
热轧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,当采用热加工成型或加热矫正时,加热温度、冷却温度等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》GB50755的规定。P31
【原因分析】
操作人员不掌握加热火候的方法或加热温度的目视判断
操作人员不执行加热矫正的工艺操作要求。
【防治措施】
正确执行热矫正的温度控制要求: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,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℃。
严格执行冷却要求:低合金钢严禁水冷,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。
加强操作人员对加热火候和温度控制的培训,必要时采购使用测温仪器。
二、吊车梁端部高度尺寸超标
钢尺检查吊车梁端部高度尺寸超出允许偏差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小于200mm
【规范规定】
焊接实腹钢梁梁端部高度≤2000mm时允许偏差为±2.0mm;
端部高度>2000mm时允许偏差为±3mm。
【原因分析】
对组装零部件的检查工作不重视,初组装部件尺寸控制措施不严;
焊接变形收缩造成尺寸偏差超标。
计量器具不合格或未能正确使用。
【防治措施】
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,加强对上道工序的检查,不合格不进入下道工序。
吊车梁腹板的下料切割应考虑焊接收缩因素,因此吊车梁腹板下料切割后应保证其为正公差,不应出现负公差
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正确使用计量器具。
对尺寸超标而又不能返工修整的构件,应会同 设计等有关方面协商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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