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吊车梁安装两端支座中心位移超差
【规范规定】
吊车梁安装在钢柱上时,对钢柱牛腿中心的偏移为5mm。
2、相邻两吊车梁接头部位上承式顶面高差,允许偏差1.00mm;下承式地面高差,允许偏差1.0mm。
【原因分析】
吊车梁长度、高度的制作尺寸存在偏差
相邻柱距存在安装偏差
调整吊车梁与牛腿支承面垫板厚度不当或垫板未焊接固定而移动,引起梁标高偏差
【防治措施】
核查吊车梁长度、高度,据此对吊车梁进行调整。
检查吊车梁端部支座处与牛腿中心是否对中,超差时应通过增减梁端的夹板进行调整。
吊车梁调整垫板应在调整结束后及时焊接牢固,垫板间应无间隙。
二、平台栏杆外观质量缺陷
【规范规定】
钢栏杆、平台、钢梯等构件尺寸偏差和变形,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。运输、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,应进行矫正和修补。
【原因分析】
对栏杆等次要构件质量意识不足,工作中不认真对待。
栏杆扶手转角处不光滑,有焊疤等缺陷将直接损伤人的肌肤。
【防治措施】
平台栏杆转角处应尽量采用标准弯头过渡,认真对待转角处组装、安装质量。
栏杆扶手转角处应打磨光滑,不应有焊接明显外观缺陷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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